记者从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,2006年我国保险业在服务“三农”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,取得了显著成绩。据统计,2006年我国农业保险实现较快增长,保费收入8.5亿元,同比增长16.2%,业已成为保险业新的业务增长点。
2006年,保监会研究制定了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》,积极争取各地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。吉林、四川、湖北等地政府下发了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文件。此外,保险业还针对不同地域的特点,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各种“三农”保险的试点工作,农业保险试点区域和险种范围不断扩大,开办了玉米、水稻、生猪、奶牛等种、养殖业保险,累计承保农作物面积1.45亿亩,牲畜2.46亿头。
江苏、河南、广东等省市的63个县(市、区)参与了新农合试点,2006年参合农民达2111万人,参合率91%;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0.7亿元,为673万人次提供补偿金额6亿元。重庆、河北等18个省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,参保农民累计7541万人次,积累养老金27亿元。上海、云南等22个省市探索进城务工人员保险,累计参保人员3000万人次,提供保障金额7700亿元。福建、厦门、浙江等24个省市开展了农房保险,累计承保1800万户,赔款2亿元。海南、广西等25个省市开展了农机具保险,累计承保农机具296万台,赔款3.8亿元。陕西、湖南等12个省市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母婴健康、独生子女健康等保险,累计240万户家庭得到保险保障,支付赔款2400万元。
记者同时从会议上了解到,发展“三农”保险、切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仍然是2007年保险业的发展重点。保监会将继续落实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》,积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出台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工作。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准备金制度建立,化解农业巨灾风险,同时鼓励引导保险公司针对农民的需求,加强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,满足农民在养老、健康、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需求,鼓励保险中介机构深入乡镇、农村,解决农村服务网点不足问题。